哈耶克警告说, 那些宣称民主无所不能的人, 实则是在挖民主的墙角。
不过,基尔克并不认为法人团体的设立过程是一个纯粹私法行为。从这里可以看出,法人的法律人格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国家法上的人格意味着法人的合法地位和自治权力得到了国家的承认,而且也意味着团体要服从国家秩序和国家赋予的义务,是国家整合社会的一种技术化工具。
最后,基尔克还证明,团体就和个人一样,也是一个肉体—精神的活的统一体,它有意志,并能将其意志转化为行动{10}144。然而要完成这个法学任务,基尔克就必须克服一个学术障碍,这就是法人拟制说。基尔克认为,随着封建庄园的没落,德国合作团体在经过漫长的沉睡之后,将会再次醒来,并在自由结社的基础上再次走向繁荣{6}。就像万物有灵论一样,这种法学理论将它的对象双重化起来。对于我们来说,自身具有一个更高层次的社会制度的团体是一种个人体验。
为此,该派学者纷纷怀着高涨的民族热情忘我地投入到日耳曼法律资源的发掘和整理之中。如何对抗高度集权的现代国家?托克维尔等人将目光转向了自由结社,他们都重视社会团体对于国家权力的抗衡和缓冲作用,托克维尔甚至说:在民主国家,结社的学问是一门主要学问。[②]【美】凯斯·安塞尔—皮尔逊:《尼采反卢梭——尼采的道德政治思想研究》,宗成河等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89页。
一般说来,民族教育主要有如下内容:(1)民族认同教育。经过十多年的磨练,终于成为一位出色的演说家,他的精彩政治演说为他建立了不朽的声誉,他的演说词结集出版,成为古代雄辩术的典范,打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教育包括思想道德教育与科学技术教育,而且前者是我国宪法的特色,其他国家宪法无相关规定。多元社会的和谐共存需要主体间的相互宽容、理解,甚至是有效沟通,否则社会矛盾丛生。
最后,法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大学教育是这个过程的基石,因此建设法治国家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更需要完善的学校教育体制,健全的个体人格。另外,从历史的角度看,民主政治与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如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羊吃人,就是没有人权可言,而今天西方的人权已经进入了人吃羊的时代。
[⑤]参见【法】卡斯代尔·布舒奇:《〈法义〉导读》,谭立铸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73页。提供教育资源,建立教育制度,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塑造国民性格是国家治理者的根本责任。关键词: 法治国家 学校教育 公民教育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教育是伴随着现代法治的兴起而产生的。[23]因此,在法律政策层面上,我国教育追求博雅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有机结合。
二是建设强大民族国家。[12]尊重他人自由与权利(力),审慎行使权利(力)与自由,充分履行义务与责任。笔者尝试过这些教学方法,发现确实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相关能力。来源:《重庆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
中国特色法治国家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公民教育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沦为指导。所以,对当今世界的诠释要想具有开辟世界、促成行动的意义,就需要对过去的历史进行回忆与思考。
[13]基于法治国家人格教育与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改变当下以知育(传授专业知识)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树立知育(传授专业知识)、智育(培养创新思维)、德育(塑造高尚人格)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即以具体知识(知育的对象)为切入点,训练学生思维与方法,培养学生的心性与心智。[24]Walzer.Edueation, Democratic Citizenship andMulticulturalism[J].Journal of Philosophy,1995 (2).[25]Derek Heater.A History of Education for Citizenship(London:Routledge Falmer ,2004),pp.18.[26]笔者以为,国民是事实判断,公民是价值判断。
笔者所在的学校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了法学通论课程,但不难发现这些课程是各部门法剪刀加浆糊式的简单相加,只传授了零星的法律知识。现在经常对法科学生说,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其思维与方法对于学习乃至于未来个人生活都有重要意义。然而,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只能从伦理的有效性推导出自己的有效性,法的规则之所以有效,是因为他作为伦理规范而拥有道德之品格。[⑥]【美】凯斯·安塞尔—皮尔逊:《尼采反卢梭——尼采的道德政治思想研究》,宗成河等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103页。例如德摩斯梯尼天生口吃,嗓音微弱,还有耸肩的坏习惯。文字是国家的象征,书面表达能力是国民素质的重要体现。
[③]参见【美】安德鲁:《下降到洞穴》,刘小枫主编《施特劳斯与古典政治哲学》,张新樟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587-588页。法治与公民教育在西方世界的历史关联具有普适性与客观性,在中国也不例外。
School Civic Education Based on the Rule of Law[Abstract]The rule of law is not only the social foundation on which the civic education arises, but also the value target that civic education pursues. The civic education should be guided by the rule of law, cultivate the independent personality, portray the nationals moral outlook, world perspective and national viewpoint, impart the scientific knowledge, popularize the legal knowledge, train the peoples skill of participating the public affairs. As the important arenas of the civic education, the school education ought to fit in with the demand of the civic education.[Keyword]the rule of law,the civic education,the school education注释:[①]【德】恩斯特·卡西尔:《人文科学的逻辑》,关之尹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15页。基于此,在课程方面,沃尔茨建议公民教育课程应让学生了解民主制度及其实践的历史,介绍民主政治理论以及政治科学的知识。
[12]【加拿大】威尔.金里卡:《少数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公民》,邓红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326页。从历史上看,演说雄辩之风在荷马时代已经显现,古希腊时代成为政坛时尚,直到公元前4世纪末,希腊城邦失去独立地位之后才逐渐衰落,但在民主的罗马帝国里,仍然可见演说辩论的影子,西塞罗是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
为此,个人必须信守自己对社会、对他人的承诺(在法治国家主要表现为对法律的承诺),切实履自己的义务。后来,维柯更绝对地认为,吾人的知识之真正目标并非对于自然的知识,而是对吾人自身之知识,人类所能真正理解体会的,并不是事物之本性(die Wesenheit der Dinge),因为事物是永远无法为人类所穷尽的。三、法治国家对学校公民世界观教育的诉求根据法治的理论,国家是国内法律秩序的人格化,政治国家等同于法律体系。其次,法律应该以人格塑造为导向,不仅是强制、惩罚的工具,更应该成为教化国民的手段。
自由民主是法治国家的基本价值,其与科学技术的关系是一个很古老的话题。[11](2)谦逊,即尊重他人的权利并相应地降低自己的要求的能力。
时间经验占据了这些诠释的一个主要领域,而记忆和回忆在这里起了主要作用。[21]【美】魏因伯格:《科学、信仰与政治——弗兰西斯·培根与现代世界的乌托邦根源》,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12 页。
甚至可以让学生就某一主题进行课堂演讲,其他学生点评。基于法治的公民教育不仅要坚持世界观的一般原理,还要把法治视为一种完整的世界观,[16]将其作为建立和谐秩序、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性手段。
[⑨]实际上,在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有双重使命:一是启蒙(开发民智,重塑国民道德)。[17]正是在这一时期,立宪主义、民主政治、法治等思潮蓬勃发展。比较妥当地表述是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27]西方修辞学最早是辩论演说的艺术。
[18]【加拿大】威尔.金里卡:《少数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公民》,邓红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345页。(3)以相互理解为目标的沟通技能。
[⑦]道德在逻辑上先于法律。之所以是基点,因为没有健全人格,法律制度将如同没有润滑剂的机器,干涩难以运行,甚至根本无法运行。
(2)以书面表达为核心的文字驾驭能力。[15]参见【英】马丁·洛克林:《公法与政治理论》,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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